引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号)指出,要不断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信用体系、促进农村地区市场经济发展、改善农村信用体系环境,打通社会主义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由于对农村经济主体客观数据采集率低、采集数据维度少、采集数据质量不高、采集数据标准不一等原因,导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自2017年开展“阳光信贷”工程以来,构建“整村授信+农户授信”的全覆盖信用体系,利用扎根地方、服务“三农”的巨大优势,从点到面,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创造性地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除引入征信信息等经济性数据作为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评级指标,还将“九个定性”指标纳入农村经济主体的评价体系,利用农村基层村组织人熟、地熟的天然优势,对农户进行多维度信用画像,通过评分指标反映农村经济主体或区域的信用状况。
一、新沂市农村信用体系现状
新沂市下辖行政村254个,农户20.21万户,农村地区常住人口41.03万,农村辖内特色农产品种类丰富。近年来,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对“三农”的金融yb体育app官网的服务支持,新沂市政府、新沂市人民银行等多次印发文件推动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农户信用评定、农村信贷产品创新与应用等工作,打造“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农村三级信用创建体系。截至 2022年末,新沂市已累计评定信用镇 9个、信用村142个,已建档立卡农户20.06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99.25%,其中评定信用农户5.12万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3840户。截至目前,全市涉农贷款余额635.75亿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227.92亿元,农村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贷款余额392.81亿元。
1.从发放主体来看,农商行仍是支持“三农”领域的“主力军”。
2022年末,新沂市全市涉农贷款余额524.2亿元,其中新沂农商行占比达 %,现阶段,虽然国有大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下沉服务中心,但是得益于网点覆盖面广、员工人数多、根植农村地区久等因素,农商行仍是支持三农的“主力军”,也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推动者和信用信息数据的采集主体。
2.从发放对象来看,农户成为涉农贷款的主要承贷主体。
2022 年末,新沂市农户贷款余额为209.93亿元,占全部涉农贷款比例为40%。 且农户贷款主要以小额短期为主,拿新沂农商行为例,其中贷款额度在 10 万元(含)以下的有20.41亿元; 10 万~50 万元(含)的有62.25亿元;50 万元以上的仅有36.72亿元。农业企业及其他农村经济组织贷款余额为17.01亿元,占全部涉农贷款比例为12.67 %。
3.从发放方式来看,“线上 线下”的信贷模式逐渐成为主流。
近年来,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迅猛发展,几乎所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开办了线上或半线上贷款产品,极大地推动了金融服务的普及和空间延伸。如新沂农商行推出的“富通快贷”系列产品,在短短4年内转化积累了5.09万客户,该系列产品贷款余额达9.56亿元,占该行个人贷款比例达8%。
4.从担保方式来看,传统的保证、抵押等正逐步转化为信用模式。
过去,农户信贷的担保方式主要为“互保”或抵押方式为主,近年来,随着司法数据、征信数据、社保、医保数据的互联互通以及线上贷款的普及,农户小额信贷逐步转化成以“信用”或类家庭成员担保的类信用为主。2022年,新沂农商行农户信用贷款笔数和余额分别达4.56万笔和22.47亿元,分别较2018末增加3.56万笔、18.47亿元,5年内增幅分别达358%和461%。
二、新沂农商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信息服务的创新实践
1.坚持以服务“三农”为中心,夯实涉农主体增户扩面。
把开展农户和农村经济主体普惠建档工作作为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三位一体信用评级打造,紧紧守牢农村金融市场、不断夯实农村客户基础。至2022年末,新沂农商行已对农户和农村经济主体建档19.94万户,并通过阳光分布式零售平台对16.92万户农户进行集中授信,授信总额达161.82亿元。
2.坚持以科技支撑为引领,提升农户金融服务获得感。
坚持把“互联网 金融”的信贷模式普及作为提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丰富农村金融产品的重要手段,利用线上信贷流程短、效率高、成本低、覆盖面广的新优势,解决农户贷款难、担保难、贷款手续烦琐等问题,让信用信息数据价值充分体现,不断夯实农村信用体系根基。
3.坚持以宣传引导为抓手,不断强化农户信用观念。
充分发挥农商行“网点多、人员多”的“人熟、地熟”优势,宣传普及信用价值观念,着力打造“线上线下”齐头并进、共同发力的立体化宣传矩阵,努力营造“讲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环境。2022年以来,新沂农商行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新沂支行多次开展征信知识“进街道”“进社区”“进村组” 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媒体节目、短视频动画、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以及网点讲解、村组座谈、召开动员会,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下乡挨家挨户发动等方式线下矩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探索推行“党建共建 金融副镇长挂职 阳光信贷” 模式,坚持推动金融服务站、苏服办工作站建设,择优选派业务精、素质高、服务好的“金融村官”以及“金融副镇长”每周不少于1天开展驻村服务。截至目前,辖内建设金融服务点282个,覆盖村组291个,征信宣传覆盖面达40 余万人次。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现实困境
1.基础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现阶段,涉农主体信用信息采集既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环节,又是薄弱环节。由于信息采集维度少、信息对象数量多、信息主体流动性大等原因,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在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及时性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仍未建立起信息归集的统一标准以及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
一是农村群体配合信息采集的意愿较低。当前,农村青年群体外溢较为严重,常驻的农村群体以中老年人为主,流动性较大,加之缺乏必要的基础教育,对信用信息采集的抵触情绪较大,且收入状况不 稳定,相关信息难以准确掌握,信息采集及更新难度随之加大。目前,大部分农村主体信用信息严重缺乏,难以真实反映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
二是信息“碎片化”情况较为严重。当前,涉农信用信息的来源主要为农村金融机构自行收集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履职过程中掌握的信息,在当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各金融机构采集的信息多为本机构自行使用,不会与其他机构共享;而政府部门掌握的信息则由于各部门信息系统独立、采集规范不同等因素,仍存在“信息孤岛”的现象。 虽然各地已陆续建立市级信用信息平台以归集各部门信息,但由于各部门信息标准不同、信息对外公布受制于上级部门审批等因素,增加了数据批量采集和及时整合的难度。
三是未建立信用评级模型。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统一的农村信用评级标准,各地建立的信用信息平台有的只是简单归集相关信息,未嵌入信用评级评分模型;有的是使用的评价模型获得的结果难以得到金融机构认可,无法直接在信贷发放过程中使用,制约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2.多方参与协作仍需强化。
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要发挥“几家抬”的合力,需要政府部门、农村主体等多方的参与协作,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各方的参与积极性都不强。
一是农村主体参与意愿较低。农村主体倾向于向熟人、亲人等借贷, 对银行借贷较为慎重,因此不愿意配合进行信息完善和授信工作。
二是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支持不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居于主导地位,但地方政府普遍对该项工作的积极性与资金支持不足,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对重大项目及招商引资较为重视,缺乏对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的认识,且在助农资金的投入上更加注重“输血”功能,对改善农村信用状况 的“造血”性资金投入较少,没有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撬动作用。同时,政府性资金的发放未与农村信用 评级情况相挂钩,未向良好群体倾斜,不能发挥政策合力。
3.金融助力农村信用体系发展的力度仍需加强
涉农信贷投放是农村信用信息应用的主要方向,是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我国目前仍存在涉农信贷发展较慢,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较小的问题。
一是金融机构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投入不足。由于城市化进程的高速发展,农村地区“空心化” 现象较为严重,加之成本考虑、县级机构人员精简等影响,金融机构的资源投入意愿不足。
二是农村信用环境缺失,制约了信贷产品的推广。在近几年经济下行的背景下,企业“跑路”事件频发,农村信用环境受到冲击,特别是企业之间互保风险的蔓延,制约了信贷产品的推广。
三是企业信用及有效抵押物缺失,获得融资比较困难。绝大部分涉农企业都是中小企业,资信等级不高,且存在“两证”不全现象,生产设备等难以抵押,获贷难度进一步加大。
四是信贷投放面较窄,制约了农村主体的“用信”效果。目前,我国涉农信贷支持主要依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在这方面介入较少,且农业生产周期长、比较效益低,缺乏有效抵押物,加之缺乏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农业经营主体向银行申请贷款时,绝大部分只能以个人名义得到小额抵押贷款,且利率较高、期限较短,资金来源受限和持续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制约了经其规模的扩大。
4.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信息采集维护难度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程,需要大量的信息支撑,信息采集面广且体量巨大,一般采用入户走访的方式,对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都有较高要求,需要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各方共同配合,协力完成,由于思想重视不够、经济效益不高、采集周期较长等多种原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息服务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未形成科学的、常态化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模式。信息采集工作人员组成一般为兼职人员,普遍存在人员数量不足、工作任务繁重、专业水平不高等情形,在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上也存在不合理之处,难以保证信息采集和维护的质量。
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优化路径
(一)引入市场要素,扶持第三方机构。农村信用体系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平台的应用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从业人员拥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目前公共部门从事农村信用体系构建的工作人员在数量和质量方面都难以满足要求,因此应当推动征信、评级等中介机构及其他从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服务机构的发展。政府可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将征信、评级等业务向全社会展开招标,有相关资质的企业、非营利部门和团队通过竞标的方式参与,政府择优选用,这样既能够将竞争机制引入农村 信用体系的构建过程当中,提升农户信用评级的质量,同时也能够缓解政府资源不足的现状。在吸纳市场因素的同时也要注意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第三方机构加强监管,提高其运作过程的规范性和评 级结果的公信力。
(二)完善评级方案,规范评级程序。良好的信用评级方案是农村信用体系构建的基础,信用评级方案要以全面性、科学性、合法性、公正 性四个原则为基本遵循。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属于公共信用,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维护社会公正为导向。为提升其全面性和科学性,信用评估指标 选取可邀请从事金融工作和征信工作以及对广大农 村社会有深入研究的学者、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反复论证,提升指标选取的合理性,设计科学的评价方案、规范的评价流程,必要时也可借鉴国际上信用体系构建的先进经验。
(三)丰富信用产品,扩大发展空间。 信用环境的建设是社会资本投资的重要方面,对乡村振兴具有促进作用;同时,我国农村地区对于信用产品来说是一个极为广阔的市场。不断丰富农村信用产品,要完善政策规章,通过法规或者政府文件等具有说服力的形式明确信用产品的属性;对信用产品供给方给予有利的政策支持和优惠,鼓励市场主体参与信用产品的开发,不断丰富信用产品的内容、种类和供给形式。
(四)协调多方主体,发挥内生动力信用自古以来是以一种无形的道德因素参与社会生活的,要对这种因素进行评价和考量需要包括 政府、银行、农户在内的多方主体协同发力。政府一方面要完善政策制定,提升信用指标选取的合理性,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保障政策执行的通畅有效;另一方面要在全社会弘扬信用文化,通过积极引导,将逐利与重信结合起来,形成讲信用能获得利益的正向激励。银行作为信用产品的供给方,应当与政府合作,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共享资源和信息,不断增强信用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农户作为农村信用体系构建的能动者和受益者更应该发挥内生动力,积极主动参与到信用评估和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中,重视信用的维护,积极了解相关政策,及时更新信用信息,合理利用信用产品发展现代化农业,实现自立自强并逐步走向共同富裕。